必一体育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主要从事“乔治白”“giuseppe”品牌的职业装以及校服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男女式西服、西裤、马甲、裙子、衬衫、茄克、风衣、制式和运动式校服等。职业装行业属于服装行业的一个分支,职业装是指从业人员工作时穿着的一种表明其职业特征的专用服装。职业装主要可细分为商务职业装、职业和职业工装。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商务职业装,区别于人们传统概念里的“劳保服”、“工装”,是商业行为和商业活动中最为流行的一种服饰,兼具时装特点,有一定的流行性,强调品位和潮流,用料上较为考究,造型上注重简洁与高雅,色彩追求合适的搭配与协调,总体上注重体现穿着者的身份、文化修养及社会地位。
2020年度,公司继续将客户目标定位为企事业单位客户,主要通过投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因此,公司生产和销售主要受到宏观经济走势和企事业单位客户收入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服装行业的细分领域---职业装行业,其产品设计开发理念、销售渠道、生产模式、服务模式、供应链管理等等都明显区别于服装零售行业。
公司大力推行GBT19580卓越企业标准,依靠“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以To B的形式做个人定制,一人一版一衣,始终将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并将研发和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发挥人力资本的作用,追求为行业客户打造更好解决方案。在经营过程中,依靠科技和智力挖掘一切提高效率的潜能,将一人一版一衣与工业化大生产结合起来,并高效执行,依靠完善的营销网络、健全的服务机制以及专业的销售队伍,提供满意的服务。
一般大型企业的采购周期为两年,即平均每两年为企业全体员工订购适合不同季节穿着的全套服饰,因此公司的职业装的营收具有一定的延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本报告期,尽管受到疫情的影响,凭借公司扎实的渠道、优异的品牌美誉度、精湛的制造工艺及对客户需求的把握,稳住了职业装基本盘。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基本保持稳定。依靠对渠道的改革与重塑、生产仓储物流智能化的深度贯通,公司经营效率和效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主营业务上依然秉承董事会提出的“专注就是力量”的精神,始终将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并将研发和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发挥人力资本的作用,追求为行业客户打造更好解决方案。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0.8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亿元,基本保持平稳。公司本年仍然坚持以商务职业装为主,男女装高端定制及零售为辅,大力拓展校服市场的战略,职业装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5.87%,零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2.9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长、短期借款,现金流较好,资产负债率为28.19%;其中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19.71%,应收账款净额占资产总额14.74%,存货金额占资产总额19.83%。公司经营现金流量依然保持良好态势。总体上看,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经营现金流更加充裕。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22,857.13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乔治白生活管理有限公司,故将其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平瑞公路5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池也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0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21-020。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与其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为82,148,405.0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214,840.51元,公司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349,966,990.54元。
根据公司近期经营的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的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35000万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70,000,000.00元,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的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21-022。
《乔治白:关于召开2020年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必一运动,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1年4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上述议案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1年4月9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2、议案4、6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 下午 13:00-17:00。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________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于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平瑞公路5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泓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线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制度建设和执行、防范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会与其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协议。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该审计机构制定的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审计准则,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为82,148,405.09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214,840.51元,公司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349,966,990.54元。
根据公司近期经营的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的情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35000万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70,000,000.00元,结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的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率和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在各银行机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的2亿元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率和使用效率,同意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事务所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2021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 2021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均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率和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在各银行机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的2亿元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情况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理财品种时以公司资金安全为核心并兼顾较高的理财收益,选择银行机构发售的资金安全度较高的对公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率和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在各银行机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的2亿元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率和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在各银行机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的2亿元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在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率和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和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因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根据财政部及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境内上市企业新租赁准则修订施行日 2021 年 1 月 1 日,公司可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将 2021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并自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