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一体育生活频道-劳动就业

      |      2024-08-21 07:38:09

  必一体育生活频道-劳动就业演播室:曾经精力充沛身体健康的严敏忠是南京鼎享事业有限公司的工程部经理,可是一次意外的车祸使他落下了六级伤残,这之后的两年间,他一直在为讨回应得的赔偿而四处奔波。

  您现在看到的这个行动不便的人叫严敏忠,曾经身体健康的他,是南京鼎享事业有限公司的工程部经理,负责公司装饰工程的施工管理和领导工作。

  严敏忠:我是2002年2月,他聘请我了。我的任务每天就是跑工地,检查,工地的质量问题,材料的问题,安全,工期,这些我都要检查,这些是我的职责。

  由于工作的性质严敏忠经常穿梭在各个工地之间,就在2002年临近“五一”节的一天,严敏忠在去工地的路上,发生了改变他命运的一件事。

  严敏忠:出事那天也就是4月29号下午,到光华,大世界那个附近。我是靠边骑的很正常行驶,速度也很慢,他大概一辆车子是从里面篡出来了,左转弯,那个马路非常宽,当之奇怪,他一直篡到我这边来,把我一下子撞过去,根本反应不过来了,到了医院醒来以后,我才知道自己,当时不能动了,

  严敏忠:住医院花钱,没有人帮我管这个事,当时自己经济条件也不是太好必一运动,都是借的钱,因为第一次手术就花了将近3万块钱。

  严敏忠在上班时间遭遇车祸住进了医院,那么作为用人单位的南京鼎享事业有限公司是如何处理的呢,对此记者来到了这家公司,见到了傅建国总经理。

  傅经理不愿接受我们的采访,但他向我们介绍说严敏忠出车祸后,单位曾派人去看望过他,并且持续几个月的支付严敏忠的生活费。对于这一点严敏忠也不予否认。

  严敏忠:前期还可以,到家里面看一看,每个月给一点儿生活费,到了03年就什么也都没有了,他看我也不找他,什么也没有。

  2003年以后严敏忠没有了经济来源,为了生计,也为了腿部的第二次手术,严敏忠想到了这起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肇事者

  严敏忠:到开庭的时候,他通知我,去法院多次传票,全部退回,说地址不详,你只有撤诉,撤诉之后严敏忠决定自己去寻找远在安徽的肇事者,之后的日子严敏忠拖着刚刚能下地行走的双腿,拿着交管部门提供的肇事者的驾驶执照和行驶证去了安徽。

  严敏忠:他是安徽阜阳车管所一看照的假的,你找哪儿去,没有这个东西,自己做的都是假的,注册地址我也去了,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是一个大批发市场。根本不对。

  严敏忠:我说我这个事情总有一个说法,谁来给我承担这个责任,是我的责任,我承担,不我的责任我怎么承担,最后才主动去鉴定。

  经过劳动局科的鉴定,严敏忠被鉴定为六级伤残,拿着伤残鉴定书,严敏忠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他的工伤赔偿。

  严敏忠:按工伤就可以了。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给我就行了,我没有额外的赔偿什么东西,就是我花的钱,你要还给我,我是为了工作。

  严敏忠认为,自己既然是在工作的时候遇到车祸,现在肇事者已经找不到了,那他的损失就应该单位来承担,可就在仲裁的过程中,南京鼎享事业有限公司却提出他们的了疑义。

  严敏忠:是在工作时间,下午两点多钟很正常的。我都有工作日记的。就是公司的事。2004年6月4号,鼓楼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南京鼎享事业有限公司报销严敏忠工伤治疗费52648.8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870元、工伤津贴6565元、2004年4月、5月伤残津贴1080元。

  徐:作为受伤职工,他应该享受工伤待遇这时候企业不缴费,工伤保险不能之他的费用,这个费用全由企业来支付,如果不及时支付的话,对工伤职工是不负责任的,因为他已经工伤了,已经垫付了6万多块。那么对于南京鼎享事业有限公司对工伤认定存在的疑义,该如何解释呢?

  徐:因为工伤认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然后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我们劳动仲裁委员会,也是根据认定和鉴定的结果,进行工伤待遇支付的一个仲裁,工伤认定,它对工伤认定包括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诉讼。

  严敏忠终于通过劳动仲裁获得了自己的工伤赔付,但却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使这笔赔偿晚来了两年,与此同时由于南京鼎享事业有限公司没有为严敏忠参加工伤保险,因此这笔费用由公司一家承担。

  那么像严敏忠这样在上班途中遇到车祸,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该怎样做才能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呢?对此我们采访了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黎建飞博士。

  嘉宾:那么根据今年1月1号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一律要认定为工伤。

  专家提示:在劳动者工作时间遇到车祸时,首先用人单位应该积极的抢救职工,随后主动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劳动者可在发生事故之日的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有疑义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双方认可工伤认定结果,劳动者获得工伤赔付。

  2004年1月1号颁布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上下班遭遇交通事故的劳动者,同时我们提醒用人单位,一定要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因为这不仅是法律强制的,同时也是降低企业风险的惟一途径。